×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驻深二...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驻深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2011-02-2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驻深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主题分类地方政策法规库发文字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有效性有效
文章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驻深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成文日期2011-02-24废止日期
注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的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驻深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驻深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立即登录